杨某非法持枪案
2013-09-24 13:46:01 点击:
杨某因在网上购买仿真枪数只,子弹若干,于2011年*月*日被**市公安部门依法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拘留,羁押于**市看守所,此案中其他涉嫌非法买卖、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共有二十多人。
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,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,经了解,嫌疑人为上海某艺术学院的学生,购买仿真枪的目的是为了拍摄影片,因高仿的枪支不论外形还是声音都能使影片达到更好的效果,并没有用仿真枪去做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意图,没想到会触犯刑法,对于自己对法律的无知,嫌疑人也非常后悔。在公安机关第一次找到他谈话时就如实坦白了,并将所购枪支上交。
从嫌疑人的言谈举止中,辩护人感觉到他个人素质较高,于是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电话,联系到其所在学校和老师,学校和老师均反映杨某平时不管是待人接物,为人处事,还是学业上都表现非常好,对于他涉嫌犯罪都表示难以置信,在了解到实际情况后,学校和老师出具了书面意见,希望能从轻处罚,让杨某继续完成学业,并愿意为其取保候审做担保。
辩护人将上述情况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提供给检察官后,也得到了检察官的同情,并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。此案种其他涉嫌买卖枪支罪、非法持枪罪的二十多人里,只有杨某一个人获准取保候审。
庭审中,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基本得到法院的采纳,最终杨某被判处缓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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